1994年深秋的一个夜晚,西安南郊一片玉米地旁,晚归的农妇李秀芹看见一个男人推着自行车匆匆走过。
车后座上捆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,袋口处露出一缕黑色头发,在月光下泛着湿漉漉的光泽。
她本想问一句“需要帮忙吗”,但男人抬头瞥了她一眼——那眼神像冬天结冰的井,李秀芹到嘴边的话冻住了。
第二天清晨,三个上学的孩子在玉米地深处发现了麻袋里的东西:一具年轻女尸,耳朵被割去,胸口刻着歪歪扭扭的符号。
这是那个秋天第七起类似案件。
警方在案情分析会上烟雾缭绕,刑警队长赵志刚用红笔在地图上又画了一个圈:
“同样的手法,先奸后杀,割取关键部位。这不是抢劫,不是仇杀,这是狩猎。”
他们还不知道,这个被称为“关中恶魔”的凶手,此刻正坐在雁塔区雷家寨村自家的院子里,抱着两岁的儿子哼着走调的东北小曲。
他叫王万明。在邻居眼中,这是个沉默勤恳的东北男人,为了爱情远走他乡,靠种果园养活妻儿。
只有深夜骑上那辆二手摩托车出门时,他才会变回另一个人——一个在十年间作案52起,致使21人死亡、13人遭性侵、18人重伤的恶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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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黑土地上的畸芽
1957年5月28日,辽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靠山村,王家的第六个孩子出生了。
父亲王老汉蹲在炕沿抽着旱烟,望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——又多了一张嘴。这个取名“万明”的男孩注定不会拥有光明的未来。
王家八口人挤在三间土坯房里,一条棉裤兄弟几个轮流穿。
母亲刘氏每天凌晨四点起床,煮一锅照得见人影的玉米糊糊,然后和丈夫下地挣工分。
王万明七岁才穿上第一双属于自己的鞋,鞋底是用旧轮胎割的,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响。
小学二年级那年冬天,王万明偷了同桌的半块橡皮,被老师罚站在教室外。
北风像刀子刮在脸上,他看着教室窗户里呵出的白气,突然转身跑回了家——从此再没踏进校门。
父亲用赶牛的鞭子抽了他一顿,抽断了鞭梢,却抽不断他骨子里滋长的什么东西。
1973年,16岁的王万明长成一副好身板,却成了村里有名的“二流子”。
他纠集了三个同样辍学的少年,今天偷张家的鸡,明天摸李家的蛋。村里寡妇陈玉兰晾在院里的花布衫莫名失踪,三天后在村后山坳里被发现,裹着一堆被肢解的麻雀尸体。
“这孩子眼里有股邪气。”村里的老人私下议论。他们不知道,王万明那时已经迷上了一样东西——同村知青藏在炕席下的手抄本《少女之心》。
借来的书被翻得卷了边,他在煤油灯下一页页抄写,把那些露骨的描写背得滚瓜烂熟。
深夜,他躺在咯吱作响的土炕上,听着隔壁父母熟睡的鼾声,把书里的情节在脑子里演了一遍又一遍。
欲望像野草在荒原上疯长,只等一个火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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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初试锋芒:沈阳纺织厂的雨夜
1978年10月,村里要派人去沈阳拉木材。21岁的王万明主动报了名——他听说“大城市的女工穿的确良衬衫,透明得能看见里面”。
抵达沈阳的第二天傍晚,秋雨把纺织厂女工宿舍区笼罩在昏黄的路灯光晕里。
王万明谎称肚子疼没去吃晚饭,揣着白天捡的半块砖头,溜进了厂区西侧的公共厕所。
厕所墙皮斑驳,潮湿的霉味混杂着消毒水的气息,他在最里面的隔间蹲下,从门缝里盯着入口。
时间一分一秒过去。晚上十点二十分,脚步声由远及近。
19岁的纺织女工孙雅芳加完班回宿舍,走到半路想起月事带还没换,转身折向厕所。
她哼着《绣金匾》的调子推开厕所门,昏黄的灯泡在她头顶晃了晃。
王万明像豹子一样扑出来,从后面死死抱住孙雅芳。
姑娘的惊叫被捂回喉咙里,变成闷闷的呜咽。她拼命蹬腿,鞋跟踢在蹲坑隔板上咚咚作响。
“别动!”王万明喘着粗气去扯她的裤子,但姑娘的挣扎出乎意料地激烈。情急之下,他摸出了那块砖头。
第一下砸在孙雅芳右太阳穴,姑娘身体一僵。第二下、第三下……鲜血溅到王万明脸上,温热的,带着铁锈味。
等他从亢奋中回过神,孙雅芳已经软软瘫在地上,眼睛半睁着,瞳孔里倒映着摇晃的灯泡。
王万明瘫坐在湿滑的水泥地上,砖头从手里滑落,“咚”一声掉进蹲坑。
他突然感到一阵剧烈的反胃,趴在墙角干呕起来。窗外的雨声忽然变得很大,大得像要把整个世界淹没。
他没有完成最初想做的事,甚至没敢多看尸体一眼,连滚带爬冲出厕所,消失在雨夜里。
回到招待所时,同屋的人嘟囔了一句:“咋浑身湿透了?”他含糊应了一声,钻进被窝瑟瑟发抖,直到天明。
这是他的第一次杀人。很多年后他在审讯时说:“那时候我就知道了,杀个人跟杀只鸡差不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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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监狱成了犯罪学堂
1979年春天,王万明在县城机械厂偷自行车时被逮个正着。
警察从他住处搜出了十几块不同品牌的手表、两架半导体收音机,还有一本写满淫秽幻想的笔记本。
法官看了看卷宗:盗窃、流氓行为,判了三年劳教。
如果监狱是所学校,王万明在这里修的是“犯罪学”专业。
他认识了因抢劫入狱的“刀疤刘”,学会了用一根铁丝开三簧锁;听了强奸犯“花裤衩”吹嘘作案经历,知道了要选下雨天——雨水能冲掉痕迹。
1981年夏天,提前释放的王万明回到村里。出狱第三天的半夜,他被隔壁新婚夫妻的动静吵醒。
月光透过窗纸,他盯着房梁上晃动的蛛网,突然起身翻过两家之间的土墙。
新媳妇周晓芸独自在家——丈夫去镇上卖粮了。王万明用刀撬开门闩时,周晓芸正在灶台边洗碗。
她回头看见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邻居,还没来得及问“万明哥有啥事”,就被捂住了嘴。
事后,王万明系着裤带说:“敢说出去,杀你全家。”
周晓芸缩在墙角瑟瑟发抖。但她丈夫回来后还是发现了异常,拎着柴刀冲到王家。这一次,王万明被判了五年。
在监狱里,他学会了更重要的事:伪装。他积极劳动,主动打扫监舍,甚至帮助不识字的狱友写家书。
管教民警在记录本上写道:“王万明改造态度端正,有悔改表现。”
他们没看见的是,夜深人静时,这个“表现良好”的犯人正用指甲在墙壁上刻下一道道计数符号——每一道代表一个他幻想中的受害者。
1984年,王万明染上肺结核。监狱医院里,他躺在病床上剧烈咳嗽,咳出的血沫染红了枕巾。
两名狱警带他去市医院复查,在医院食堂排队打饭时,他突然弯腰捂住胸口,狱警连忙扶他坐下。
“厕……厕所……”王万明脸色惨白。
狱警犹豫了一下,解开了他的手铐。王万明踉跄走进厕所隔间,反锁了门。
两分钟后,外面传来“咚”的一声闷响。狱警踹开门,只见人倒在便池边,额头磕破了皮。他急忙转身去喊医生。
脚步声远去后,王万明睁开眼,翻身爬起,从厕所窗户跳了出去。窗外是医院的后巷,堆着废弃的医疗器械。
他扯掉病号服,里面穿着早就准备好的旧工装,混进了街上熙攘的人流。
这一逃,就是千里之外的西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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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双重人生:果园主人与夜行恶魔
1990年的西安雁塔区雷家寨村,来了个东北口音的男人。
他自称王建国,老家遭了灾,出来谋生。村里果园主赵老汉看他手脚麻利,雇他看守果园。
王万明(此时他对外叫王建国)确实勤快。天不亮就起来修剪果枝,下午挑着粪桶施肥,晚上抱着猎枪守夜。
村里寡妇杨小翠家缺劳力,他主动去帮忙挑水劈柴。一来二去,这个话不多但实在的东北汉子,打动了丧夫多年的杨小翠。
1992年春节,两人摆了桌简单的酒席。村干部做主婚人:“王建国同志,以后就是咱雷家寨的人了!”
宾客们鼓掌,没人注意到新郎官笑容下的异样——他的目光扫过席间几个年轻姑娘,眼神里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贪婪。
儿子出生那天,王万明在产房外蹲了一夜。护士抱出婴儿时,他颤抖着手接过,第一次流了眼泪。
然而人性深处的裂痕,不是亲情就能弥合的。
1992年6月2日傍晚,王万明给果树打完农药,骑着摩托车回家。
行至杜城村附近的乡道时,他看见一个穿碎花裙子的姑娘独自走在路边。姑娘叫李倩,17岁,在镇上的裁缝店当学徒,那天因为加班晚了。
王万明减速跟了一段,确认前后无人后,猛地加速冲到李倩前面,刹车转身。“姑娘,去纺织厂咋走?”
李倩本能地后退一步,指了指西边:“往前走到路口右转……”
话没说完,王万明一把掐住她的脖子,另一只手握着扳手砸向她后脑。
李倩软倒的瞬间,王万明将她拖进路旁的玉米地。事毕,他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割下了姑娘的左耳,装进塑料袋——这是他开始收集的“战利品”之一。
回到家已是晚上九点。杨小翠抱怨:“咋这么晚?菜都热两遍了。”
王万明洗手吃饭,还给儿子喂了一勺鸡蛋羹。卧室抽屉深处,那个装着耳朵的塑料袋,静静地躺在结婚证旁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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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疯狂递增的杀戮
1993年到1994年,王万明的作案频率达到丧心病狂的程度。他总结出一套“方法论”:
选择雨天或夜晚,骑摩托车在西安郊区游荡,目标永远是独行女性。工具很简单——一把锤子、一根绳子、一罐汽油。
1994年4月7日,长安县子午镇。22岁的乡村教师陈静周末回家,骑着自行车经过一段土路。王万明从后面超车时故意蹭倒她,下车假装道歉。
“对不起啊姑娘,摔着没?”他伸手去扶。
陈静抬头看见一张憨厚的脸,放松了警惕。下一秒,浸了乙醚的毛巾捂住了她的口鼻。
醒来时,陈静发现自己被绑在废弃砖窑里。男人正在磨刀,刺啦刺啦的声音在窑洞里回荡。她哀求:“大哥,我包里有钱,都给你,别伤害我……”
王万明笑了:“我不要钱。”他的眼神让陈静如坠冰窟。
折磨持续了整整一夜。第二天清晨,王万明将尚有呼吸的陈静浇上汽油,划着了火柴。
火焰腾起的瞬间,他站在窑洞口静静观看,脸上映着跳动的火光。这是他第一次焚尸,事后他在日记里写:“烧起来的时候像放烟花。”
这本日记后来成为关键证据。警方在其中一页发现令人毛骨悚然的记录:“今天在公交车上碰见个女的,胸很大。没下手,人太多。明天去她下车的站看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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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天网收拢
1995年3月,西安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。地图上的红点已经连成一片,覆盖西安周边六个区县。
刑侦专家描绘出凶手画像:男性,25-40岁,有交通工具,可能从事需要夜间外出的工作,对西安郊区地形熟悉,可能有犯罪前科。
突破口出现在1995年8月。蓝田县一起未遂案件中,受害者抓伤了凶手的手臂。
现场提取的血样经过初步检测,血型为o型——与多起案件现场遗留物一致。
与此同时,基层派出所的排查有了意外收获。雷家寨村有村民反映:“王建国有时候晚上骑摩托车出去,凌晨才回,车后座常有泥点子,像是跑过远路。”
更可疑的是,这个东北人说老家在辽宁,但一次醉酒后却说漏了“盖州”这个地名——而辽宁盖州正是多年前一起越狱案件的逃犯籍贯地。
1995年11月3日凌晨,王万明再次作案归来,在村口被设伏的民警拦住。
“同志,这么晚去哪了?”
“去朋友家打牌。”王万明神色镇定。
民警用手电照了照摩托车后座:“这麻袋里装的啥?”
“化肥。”王万明说着,突然猛拧油门!摩托车向前窜去,但早有准备的民警拉起了拦车钉带。车子翻倒的瞬间,王万明滚落在地,怀里掉出一把带血的钳子。
审讯室的灯亮了三天三夜。起初王万明一言不发,直到民警将他儿子的照片放在桌上。
“你儿子两岁了吧?将来上学,同学都知道他爸是个杀人犯。”
王万明的防线崩溃了。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是:“给我根烟。”
随着交代的深入,连见惯血腥的老刑警都感到窒息。52起案件,他记得每一处细节:哪个受害者求饶的声音最动听,哪个挣扎得最厉害,哪个死前瞪着他的眼神最让他兴奋……
1996年5月,法庭宣判那天,王万明站在被告席上,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。
杨小翠抱着儿子坐在最后一排,孩子咿呀叫着要爸爸。他转过头,对法官说:“快点判吧,我累了。”
枪决前夜,看守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。王万明想了想:“告诉我儿子,他爸出远门了,不回来了。”
1996年7月,刑场上的枪声为这个恶魔的一生画上句号。但那些消散在关中平原夜色里的冤魂,那些破碎的家庭,永远留下了无法弥合的创伤。
此案后来被写入多部犯罪心理学着作。专家分析指出,王万明案件呈现典型的“暴力性性犯罪演化轨迹”:
从偷窥、猥亵到强奸,最终发展到以杀戮为终极目的。他的双重人格也极具研究价值——在邻居眼中他是好丈夫、好父亲,在黑夜中却是冷血屠夫。
西安警方从此案总结出的“郊区系列犯罪预警机制”,后来多次在类似案件侦破中发挥作用。而那些血色的夜晚,成为这座古城记忆中无法磨灭的一页。
每个见过王万明的人都无法理解:那张看似憨厚的脸上,如何能同时容纳对妻儿的温柔微笑和对受害者残忍下手时的狰狞?
也许人性最深处的黑暗,本就超出常人的理解范畴。我们能做的,唯有记住这些教训:
罪恶的种子往往在最贫瘠的土壤里萌芽,而一个健全的社会防护网,需要及早织就,密不透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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