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迪车换成了越野大吉普。
车轮卷起黄沙,在大西北公路上拉出一道长长的烟尘。
窗外的景色变了。
不再是雾隐村那种湿润、婉约的青绿,取而代之的是粗犷、苍凉的土黄。
天空高得吓人,蓝得透亮,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扣在头顶,几朵白云像撕碎的棉絮,挂在天边动都不动。
“噗——”
丁子钦把头探出窗外,刚想对着这壮丽山河吟诗一首,就被灌了一嘴的风沙。
“呸呸呸!”丁子钦缩回脑袋,一边吐沙子一边拿湿巾狂擦脸,“严导绝对是故意的!说什么‘长河落日圆’,我看是‘长河落日,圆寂’!这还没到地方呢,我感觉我都快风干成腊肉了。”
江浩倒是很兴奋,扒着窗户拍个不停:“老丁,你不懂,这叫意境!这叫男人的浪漫!你看那胡杨,看那戈壁,多带劲!”
林默坐在副驾驶,戴着墨镜,手搭在窗沿上,指尖甚至能感受到风中那股干燥的颗粒感。
“这就叫苦了?”林默回头,嘴角噙笑,“前面才是正菜。这镇子叫‘沙洲哨口’,古时候出了这个关,就是没王法也没人烟的死地。咱们今晚还要在这歇脚,算是严导给的最后一点甜头。”
车队拐过一道弯,一座土黄色的古镇突然撞入眼帘。
它不像江南小镇那样精雕细琢,全是厚实的黄土墙,方方正正,敦实得像个西北汉子。
刚进镇口,一股子霸道至极的香气,混合着热浪,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。
那是孜然遇上羊油,在炭火上爆裂的味道。
“咕咚。”
车里响起整齐划一的吞咽声。
刚才还喊着要脱水的丁子钦,瞬间直棱起来了,鼻子跟狗一样耸动:“肉!绝对是好肉!这味道……这羊生前绝对是练过长跑的!”
车刚停稳,一群穿着鲜艳民族服饰的当地人就围了上来。
没有寒暄,没有客套。
几位壮硕的大叔手里端着银碗,里面是刚从酒囊里倒出来的烈酒,脸上挂着比太阳还毒辣的热情。
“远方的客人!下马酒!喝!”
领头的大叔嗓门大得像敲锣,不由分说,把酒碗往丁子钦嘴边一送。
丁子钦还在发愣,那股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就灌了下去,火辣辣的一条线直烧到胃里,瞬间把他那张小白脸烧成了猴屁股。
“咳咳咳……爽!!”
丁子钦大吼一声,把碗一摔(当然,被大叔接住了),豪气干云,“再来!”
“好汉子!”
大叔大笑,拍得丁子钦肩膀差点脱臼。
这地方,讲究的就是个“野”。
安顿好行李——其实就是把包扔进那个有着巨大土炕的民宿房间——天色已经擦黑。
广场上,又是一堆火。
但跟雾隐村那堆送别的火不同,这堆火烧得更狂,更躁。
用的不是松木,是干枯的红柳枝和胡杨木,火苗蹿起来两米高,噼啪作响,像是在跳舞。
火堆旁,没有精致的炒菜,只有最原始的烹饪——烤。
巨大的铁架子上,几扇羊排正在滴油。
林默走过去,眼神瞬间亮了。
“红柳烤肉。”
他伸手拿起一串足有小臂长的肉串。穿肉的不是铁签子,而是去皮的红柳枝。
红柳枝在炭火的烘烤下,会分泌出一种特有的植物黏液,正好解了羊肉的腻,又锁住了肉汁。
“行家啊!”
负责烤肉的大师傅是个大胡子,见林默盯着红柳枝看,竖起大拇指,“小兄弟,自己人?来一手?”
林默也不推辞,把袖子一撸,接过大胡子手里的一把肉串。
“滋啦——”
肉串在炭火上翻飞。
林默的手法和刚才那大胡子完全不同。
大胡子是豪迈,林默是精准。
什么时候撒盐,什么时候撒孜然,什么时候把两串肉互相拍打,让油脂均匀得像给肉做了个SpA。
火焰舔舐着肉块,肥油滴落,腾起一阵白烟。
“撒料!”
林默低喝一声,抓起一把辣椒面,如天女散花般撒下。
红红的辣椒面在空中遇到热油,瞬间被激发出呛人的香气。
“好!”
围观的群众叫好声一片。
丁子钦和江浩早就等不及了,一人抢了两串,顾不上烫,张嘴就撕下一大块肉。
外皮焦脆,里面却嫩得冒水。
没有一点膻味,只有纯粹的肉香和红柳的清香,再加上孜然和辣椒的暴击。
“唔!唔唔!”
丁子钦烫得直吸气,却舍不得吐出来,眼泪汪汪地含糊道,“这才是羊肉啊!以前吃的那些都是橡皮泥!”
除了吃,还有舞。
这边的舞蹈不像打歌那么含蓄。
手鼓一敲,“咚哒哒咚哒”。
几个美丽的姑娘脖子一动,那脑袋就像安了滑轨一样,平移着左右晃动,眼神更是勾魂摄魄。
“来!动起来!”
姑娘们拉着宋渔和红姐进场。
红姐还好,毕竟有舞蹈底子,虽然动作生疏,但好歹能跟上节奏。
宋渔就惨了,整个人僵硬得像个机器人,脖子没动,肩膀跟着乱晃,活像个落枕的患者在做康复训练。
“老丁!看你的!”
江浩怂恿道,“你不是号称夜店小王子吗?这种扭脖子舞,你肯定行!”
“必须的!”
丁子钦把肉串一叼,冲进舞池。
他深吸一口气,气沉丹田,试图模仿姑娘们的“移颈”动作。
然而。
现实很骨感。
他的脖子像是焊死在肩膀上,头没动,整个人开始在那抽搐,眼珠子乱转,配上嘴里叼着的肉串,活脱脱一只偷吃东西被噎住的土拨鼠。
“哈哈哈哈!”
全场爆笑。
大胡子师傅笑得手里的盐都撒多了。
严导躲在摄像机后面,笑得肚子疼,还不忘指挥摄像师:“特写!给丁子钦这个‘土拨鼠舞’来个特写!这就是这一期的名场面!”
夜深了,风更大了。
大家围坐在火堆旁,脸上全是油光和汗水,却觉得无比痛快。
这种快乐,不需要剧本,不需要人设,只需要一堆火,一串肉,一群傻乐的朋友。
林默手里拿着一瓶也是当地产的“夺命大乌苏”,仰头灌了一口。
酒液冰凉,入喉如刀。
他看着远处黑黢黢的戈壁滩,那里没有灯光,只有漫天的繁星,低得仿佛伸手就能摘下来。
“各位。”
严导突然走了过来,手里没拿大喇叭,而是端着一杯茶,脸上的笑容在火光下显得格外……阴险。
欢笑声渐渐小了下去。
大家都有经验了,严导这种笑容出现,通常意味着“好日子”到头了。
“今晚开心吗?”严导笑眯眯地问。
“开心!”丁子钦打了个饱嗝,“要是明天能睡到自然醒就更开心了。”
“自然醒是可以的。”严导点点头,语气温柔得让人发毛,“不过,有个小情况得通知大家一下。”
他指了指脚下的黄土地。
“从明天开始,我们就要进入真正的无人区了。”
“那里没有信号,没有外卖,这你们都知道。”
“关键是……”严导顿了顿,从身后拿出一个仅有巴掌大的小水壶,晃了晃。
水声哗啦,听起来大概只有半瓶。
“明天开始,每人每天的洗漱、饮用、做饭用水,就是这一壶。”
全场死寂。
丁子钦手里的肉串“啪嗒”掉在地上。
“多少?!”丁子钦指着那个还没他脸大的水壶,“这一壶?我刷牙都不够!”
“那就别刷。”林默淡淡地补了一刀,“或者用沙子搓搓。”
“啊——!!!”
丁子钦的惨叫声响彻夜空,比刚才的歌声还要嘹亮。
严导满意地看着众人的反应,背着手,转身离去,留下一个深藏功与名的背影。
“尽情享受今晚吧,我的大明星们。”
“明天,欢迎来到……真正的荒野。”
风卷起地上的火星,飞向漆黑的夜空,瞬间熄灭。
林默捏了捏手里的空酒瓶,看着那漫无边际的黑暗,嘴角的笑意反而更深了。
只有绝境,才能逼出真正的味道。
无论是做菜,还是做人。
这趟旅程,终于有点意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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