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曲《送别》的余韵似乎还挂在老槐树的梢头,踏着最后一缕夕阳,真正的“园丁”们归来了。
那是几位背着大包小包的年轻老师,刚从县里培训回来,风尘仆仆,眼里却透着光。
交接工作异常顺利,林默把那枚象征着“代理校长”权力的铜钥匙递过去时,那位带头的女老师红着脸,一个劲儿地鞠躬道谢。
没有太多煽情的离别场面,因为村长早就放出话来——今晚,全村“摆酒”送行!
夜幕降临,雾隐广场。
这里平日是晒谷子的地方,此刻却成了火与光的海洋。
一堆足有两米高的松木架子矗立在中央,随着村长一把火把扔进去,“轰”的一声,橘红色的火焰冲天而起,瞬间舔舐着夜空,把周围所有人的脸庞都映得通红。
这不是那种精致冷餐会,这是属于大山的狂欢。
空气里弥漫着松木燃烧的清香,但更霸道的,是那股直钻天灵盖的肉香。
火堆旁,三只被烤得金黄油亮的整羊正滋滋冒油。
油脂顺着饱满的肉肌理滑落,滴在炭火上,激起一阵阵白烟和更为浓烈的焦香。
几个壮汉正光着膀子,手里拿着刷子,一遍遍地往羊身上刷着特制的酱料——那是蜂蜜、辣椒油和当地香料混合而成的秘方。
“咕咚。”
丁子钦站在一只烤羊面前,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,喉结上下滚动的声音在嘈杂的人声中都清晰可辨。
“默仔……这羊……它在勾引我。”丁子钦擦了擦嘴角并不存在的口水,手里还攥着一根刚啃干净的玉米棒子,“你看那皮,你看那油,这是犯罪啊!”
林默手里端着一碗村里自酿的米酒,靠在旁边的石磨上,看着这货没出息的样子,笑了笑:“想吃就去要去,别在这对着羊流哈喇子,丢人。”
“得令!”
丁子钦把玉米棒子一扔,像只饿狼一样扑向了负责切肉的大叔,“叔!我要那条腿!对!肉最多的那条!”
广场四周,摆满了长条桌。没有凳子,大家就席地而坐,或者干脆站着吃。
桌上摆的不是什么山珍海味,全是当地最地道的“土货”。
簸箕大的竹筛里,装着刚出锅的五色糯米饭,热气腾腾;大瓦罐里炖着酸汤鱼,红彤彤的汤面上飘着绿色的香菜和白色的蒜瓣;还有那一盆盆切得厚实的腊肉,晶莹剔透,肥瘦相间。
“来来来!喝!”
村长端着一个海碗,脸喝得比关公还红,拉着严导拼酒,“严导,这几天辛苦你们了!咱们这穷乡僻壤的,也没啥好招待,但这酒,绝对管够!”
严导平日里那股子精明劲儿此刻全没了,被这热烈的气氛一熏,也放开了,袖子一卷,端起碗就干:“爽快!村长,这地方好啊!我都不想走了!”
“不想走就留下!给你批块地,盖个房,当上门女婿!”
周围的村民哄堂大笑,严导被呛得直咳嗽,连连摆手。
吃饱喝足,重头戏来了。
随着一阵急促而富有节奏的鼓点声响起,几个穿着民族服饰的阿哥阿妹跳进了场子中央。
那是当地特有的“打歌”。
没有什么复杂的舞步,就是跟着鼓点,跺脚、拍手、转圈。简单,粗暴,却有着一种让人血脉偾张的感染力。
“喔——!!!”
村民们欢呼着,纷纷加入队伍。不管男女老少,手拉着手,围着那堆熊熊燃烧的篝火,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同心圆。
“别愣着啊!一起!”
红姐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热情的王大娘一把拽进了队伍里。
“哎!我不会跳啊!”红姐惊呼,脚下的高跟鞋差点崴了。
“不会跳就瞎跳!跟着踩点就行!”王大娘大笑着,带着红姐转了起来。
红姐也是个爽快人,干脆把高跟鞋一踢,光着脚踩在温热的土地上,学着村民的样子,笨拙地扭动起来。
宋渔推了推眼镜,刚想矜持地拒绝,就被几个孩子推着腰送进了人群。许惊蛰更惨,吉他都没来得及放下,就被二狗拉着手,被迫在人群中来了个“吉他独舞”。
“老丁!上!”
江浩大喊一声,一脚踹在正埋头啃羊腿的丁子钦屁股上。
丁子钦一个踉跄冲进圈子,嘴里还叼着半块肉。
这货也是个人来疯,既然进来了,那就不能输阵。
他三两口吞下肉,把满手的油往裤子上一抹,竟然就地来了个霹雳舞的大回环,混搭着民族舞的跺脚,看起来滑稽又带劲。
“好!”
村民们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。
林默站在外围,看着这群平日里光鲜亮丽的明星,此刻像孩子一样在火光中肆意大笑、奔跑。
火光映在每个人的脸上,把那些疲惫、算计、人设统统烧了个干净,只剩下最纯粹的快乐。
这就是烟火气。
不是米其林餐厅里精致的摆盘,也不是红毯上虚假的闪光灯。而是一群人,围着一堆火,大口吃肉,大声唱歌,把日子过得热气腾腾。
“怎么?大厨不上去露两手?”
村长不知何时凑了过来,递给林默一根旱烟袋,又缩回手,“哦对,你们城里人抽不惯这个。”
林默举起酒碗,和村长碰了一下:“我负责看。这场面,比做菜好看。”
“是啊。”村长看着欢腾的人群,感叹道,“这村子,好久没这么热闹过了。林默啊,谢谢你们。这几天,孩子们开心,老人们也开心。”
“是我们谢谢您。”林默抿了一口酒,辛辣入喉,回味却甘甜,“这地方,养人。”
夜渐深,篝火渐渐变成了暗红色的炭火,但人群的热情依然未减。
严导拿着那个标志性的大喇叭,摇摇晃晃地爬上了戏台。
“咳咳!各位!安静一下!安静一下!”
音乐声渐停,众人的目光聚焦过去。
严导打了个酒嗝,脸红扑扑的:“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。明天一早,节目组就要拔营起寨,前往下一站了!”
底下传来一阵不舍的叹息声。
丁子钦抹了把汗,大声喊道:“严导!别卖关子了!下一站去哪?是不是去海边?我要穿沙滩裤!我要喝椰汁!”
“海边?”严导嘿嘿一笑,那笑容里透着一股熟悉的“不怀好意”。
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密封的牛皮纸信封,在手里晃了晃。
“这封信里,装着你们的目的地。”严导故意拖长了音调,“不过我可以提前透露一点。那里……没有水。不仅没有椰汁,可能连洗澡水都得省着用。”
丁子钦的笑容凝固在脸上:“没水?沙漠?”
严导没回答,只是把信封用力一扔,像个丢绣球的员外。
“谁抢到算谁的!这一站的启动资金,就在信封里!”
信封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。
原本累瘫的几人瞬间复活。
“我的!”丁子钦一跃而起。
“别想!”江浩长臂一伸。
然而,就在两人争抢之际,一只修长的手,看似随意地伸出,两根手指稳稳地夹住了那个信封。
林默。
他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台前,动作轻盈得像只捕食的猫。
“谢了。”
林默捏着信封,没有急着拆开,而是借着微弱的炭火光芒,看着信封上那个烫金的logo。
那是一轮烈日,下面是一片起伏的沙丘。
“看来,这把火还没烧够啊。”
林默抬起头,目光越过人群,看向远处漆黑的夜空。
那双深邃的眸子里,映着最后一抹炭火的红光,没有丝毫畏惧,反而燃起了一簇名为“征服”的火苗。
他撕开信封,抖出一张薄薄的卡片,上面只有一行苍劲有力的大字。
林默嘴角上扬,念出了声:
“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”
风起,卷起地上的火星,扑向未知的远方。
那是比大山更苍凉、更狂野的战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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